ub-act-charter-statutes-link-about-ub-sub-tab-about-us-main-tab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巴哈马大学是根据2016年7月通过的《巴哈马大学法案》成立的,该法案于2016年8月15日批准,并于2016年11月10日生效。

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巴哈马大学法案

1)。简短的头衔和毕业典礼。

(1)本法可引称为《2016年巴哈马大学法》。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
(2)本法应在部长通过宪报公告指定的日期生效。

2)解释。

在本法中-

“学术评议会”系指根据《宪章》第七条设立的机构;

“议价单位”具有《劳资关系法》中规定的含义(Ch.321)

“董事会”系指《宪章》第5条所述并根据《宪章》第2条组成的对受托人的董事会第二个计划

“校园”系指董事会指定的供大学提供教育的场地,无论是实体的还是虚拟的;

“宪章”系指《宪章》中规定的巴哈马大学的书面章程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首先安排;

“财政年度”系指自年1月1日起十二个月的任何期间每年的七月;

“前机构”是指根据《巴哈马学院法》第3节继续存在的巴哈马学院(Ch。48);

“部长”指负责教育的部长;

“大学职员”指《大学约章》第6条所列的大学职员;

“条例”指委员会根据第6条作出的政策决定;

“废止法案”系指《巴哈马学院法案》(Ch48);

“教职员”指不具教职员职级的大学职员;

“章程”系指《章程》中规定的大学章程第二个安排;

“学生”指由大学登记为学位、文凭、证书或其他学术荣誉或奖励候选人的人士,以及学术评议会不时推荐的其他人士;

“大学”指巴哈马大学。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

3.巴哈马大学成立。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

(1)在本法案生效前以巴哈马学院为名存在的教育机构,并根据《巴哈马学院法》(第48章)第3条继续作为法人团体存在,为本法案的目的,特此保留并继续作为法人团体存在,但在本法案生效后以“巴哈马大学”为名。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
(2)在遵守本法规定的前提下,法人团体的法人形象及权利与义务不受其名称变更的影响。
(3)《大学约章》载于附表1,并可根据其中指明的程序予以修订。

4.大学宗旨:

大学的宗旨载于《宪章》第三条。

5.大学的使命。

大学的使命载于《宪章》第四条。

6.董事会的职能和权力。

(1)设校董会(以下简称“校董会”),校董会须-

(a)根据《宪章》第五条组成,并具有该条所规定的权力;
(b)对大学的事务进行总体指导和控制;和
(c)不受政治、宗教或其他外部机构的不当影响,并应保护该机构不受此类影响。

(2)校董会可根据《大学约章》订立大学章程,而在不影响上述条文的普遍性的情况下,该等章程可视情况而订明或规管以下事项

(a)大学职员的地位、选举或委任、继续任职及职能;
(b)校董会及学术评议会的组成、职能及业务;和
(c)董事会认为就大学、其成员及组成部分的管治或就其管治而言有需要的其他事项,或就促进大学的使命而言有需要的其他事项。

(3)章程可指示章程中授权或指示的章程规定或规管的任何事项,由条例或董事会作出的其他决定进一步规定或规管,但任何该等进一步条例或其他决定不得与章程或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4)除非根据《大学章程》作出修订,附表2所载的章程应为大学的章程。
(5)根据《大学约章》和《大学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可制定条例,以促进大学的使命和大学的良好秩序和治理,包括但不限于终身职位和终身职位审查、教员人数、学分和接触时数、晋升、班级规模、兼职教学和退休后就业的优先购买权。
(6)除非与学术评议会协商,否则不得制定、修订或废除任何与学术评议会负责的学术事项有关的条例。

7.大学各学院等。

有可能建立-
(一)学院;
(b)学校;和
(c)董事会不时授权的位于任何校园内或校园内的大学学院。

8.大学官员。

大学的人员须由按照大学的招聘政策及根据附表2委任的人士组成。

9.大学的资金及资源。

(一)学校的经费和资源包括

(a)大学合法收取或提供予大学的任何款项;
(b)就与大学任务有关的任何事项,以任何方式合法须向大学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
(c)可能归属于大学的任何财产或因处置该等财产而实现的款项;
(d)议会不时提供的应直接支付给大学的任何款项。

(2)校董会可接受并授权大学或其基金会接受任何财产的馈赠、赠款、捐赠或遗赠,并可保留以供大学使用或以适当方式处置。
(3)处置或使用第(2)款所提述的任何该等财产而变现的款项,须记入大学的户口。

10.大学一般帐目及其他帐目。

(1)大学的费用,包括工资,应从普通账户中支付。
(二)主管财务和业务的副总裁应开设下列帐户

(a)一个被称为“一般往来账户”的账户,该账户应记录所有从一般账户中存入和取出的款项,用于支付经常开支;
(b)一个被称为“普通资本账户”的账户,该账户应记录普通账户的所有存款和取款,用于支付资本支出;
(c)就受限制资金而言,称为“受限制资金账户”的账户;和
(d)就投资基金而言,称为“投资基金帐户”的帐户。

(3)任何人不得代表大学或以大学的名义设立或经营任何帐户,或在任何帐户上使用大学的名称,除非获得董事会的书面批准,而任何获得该等批准的人须向大学提供有关该等帐户的所有银行对账单。

11.大学的资助及预支款项。

(1)根据第款的规定,负责财政的部长可发放补助金,并应大学的要求,预支款项,使大学能够支付适当记入资本账户的支出,包括提供营运资金。
(2)除非议会根据《2010年财政管理与审计法》(2010年第26号)第17条的规定事先批准,否则不得根据本条提前支付款项。

12.借款能力。

(1)在符合本条规定的情况下,大学可借入其所需的款项,以履行其任何义务或履行其任何职能,并可就该等借款以大学决定的形式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2)大学根据第(1)款借入的任何款项,须经董事会就借入的款额、借入的来源及借入的条款获得批准。
(3)为本款的目的而在任何方面给予的批准,可以是一般性的,也可以是仅限于某项借款的,也可以是无条件的,也可以是附条件的。
(4)任何人向大学借贷,毋须查询有关借款是否在大学的权力范围内。

13.剩余资金。

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任何记入大学贷方的款项(包括资助款项或预支款项),以及不需要用于任何当前用途的款项,均须记入根据第14条设立的储备基金。

14.储备基金。

(一)学校设立储备基金。
(2)储备基金的管理、须不时记入储备基金贷方的款项及其应用,须由董事会决定,但储备基金的任何部分不得用于大学以外的用途。

15.账目和审计。

(1)大学须安排备存适当的帐目及其他有关记录,并须就每一财政年度编制帐目报表。
(2)大学每个财政年度的帐目须由董事会委任的独立持牌核数师审核。
(3)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大学应向部长提交一份经审计的账目副本以及审计员对账目所作的任何报告。

16.报告。

(1)校长须在每学年结束后不迟于六个月内,就大学的活动拟备一份年度报告。
(2)在不影响第(1)款条文的概括性的情况下,该报告须针对所审查的期间,并须包括-

(a)大学活动的说明;
(b)大学开办的课程详情及该等课程的学生人数;
(c)对新及现有非教学计划的意见;
(d)有关大学进行的任何研究的资料;
(e)有关人员的资料;
(f)关于捐赠、赠款、筹资和企业活动的资料;和
(g)任何其他有关资料。

(3)须随附第(1)款提述的报告一份经审计的帐目报表副本。
(4)董事会应在不迟于下一年的六个月向部长提交年度报告。
(5)部长应将年度报告的一份副本连同审计员对账目所作的任何报告的一份副本送交议会两院。
(六)向社会公开大学的年度报告。

17.养老金计划。

(1)学校建立固定缴费养老金计划,由员工(按该计划的定义)和学校共同负责缴费。
(2)对于在本法生效之日已在原机构工作10年或10年以上可领取退休金的雇员,应从综合基金中支付退休金;根据《养老金法》(第43章)第23A条从综合基金中支付的酬金或其他类似津贴,就在原机构和在大学的总服务而言,这种服务应被视为连续的,以便计算养老金、酬金和其他类似津贴。
(3)对于在本法生效之日被前机构雇用少于10年的雇员,应从综合基金中向大学支付根据第(1)款建立的养老金计划的供款,其数额相当于该雇员在该计划下累积的金额,就好像该计划在雇佣之日已经存在一样。

18.豁免。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董事会或大学获得或归属的任何财产、资产或服务,无论是实物还是个人,均可豁免政府征收的任何税收、关税或进口税。

19.过渡。

在本法生效之日-

(a)根据《巴哈马学院法》(第48章)组成的理事会应继续存在,直到董事会按照附表2的规定完全组成,以便监督大学的过渡过程;
(b)在校董会担任主席及副主席的人士须继续任职,以提醒其在校董会的委任,但副主席须以校董会副主席的身份任职,其后两人均有资格获委任为校董会成员;
(c)所有以信托形式或作为任何奖学金或任何其他目的的捐赠而归属于前机构的金钱、财产或其他资产,除非管理该等机构的信托条款另有规定,不得转让或转让,并不得出于类似目的而归属于该大学;
(d)前院校的所有责任由大学承担,无需作进一步保证,而大学拥有履行任何该等责任所需的一切权力;
(e)原机构拥有的财产的所有权益、权利和地役权,或原机构拥有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的其他财产,均属于并归属于大学,无需转让、转让或转让,但须受所有或任何信托以及影响该等财产的所有债务、负债和义务的约束;
(f)前机构为其一方或对前机构有影响的每项协议,不论是否为书面协议,以及该协议项下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是否具有可转让的性质;大学是有效果,仿佛是一个政党或影响而不是前机构,如果为每一个引用(然而措辞以及是否明示或默示)在它前机构有代替的东西要做或之后的日期开始,大学,只要这样的协议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这样的规定;
(g)以前机构为一方当事人或影响前机构的每一契约或担保,以及该契约或担保下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是否具有可转让的性质;就其效力而言,彷佛该大学是该合约的一方或受该合约影响,而非受该合约影响,而该合约中每一处提及前合约的地方(无论措辞如何,无论是明示或暗示),在该合约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所要做的任何事,都被取代为提及该大学;
(h)前院校作为当事一方的所有诉讼、诉讼程序和诉因应继续进行,如同大学是该等诉讼程序的一方,而不是前院校。

20.储蓄。

自本法生效之日起-

(a)原院校的校长须继续担任大学校长,直至任期届满,并须以大学校长的身分任职,但须遵守其现行的合约条款及条件;
(b)在紧接生效日期前受雇于原机构的所有人士,须继续受雇于原机构而不减薪或减级;
(c)所有在原院校注册学习课程的学生,如果在本法生效之日或之前没有完成这些课程,应享有作为大学学生的所有权利和特权,并应由大学认可或授予其文凭、证书、学位或其他学术荣誉;和
(d)所有原院校的毕业生或学位、文凭、证书或其他学术奖励和荣誉的持有人,均享有作为大学校友的一切相应权利和特权。

21.废除。

现废止《巴哈马学院法》(第48章)。

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巴哈马大学宪章

鉴于,政府代表巴哈马学院表示,学院应作为一所通过教学和研究促进学习和知识以及提供大学教育的大学而成立和成立,并应颁发包含其认为适当的这方面规定的宪章。

因此,根据2016年《巴哈马大学法案》第3条,在本法案生效前以“巴哈马学院”为名的教育机构特此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保留,并为本法案的目的作为法人团体继续存在,但在本法案生效后将以“巴哈马大学”为名。

本宪章构成并纳入巴哈马联邦一所具有“巴哈马大学”(以下简称“大学”)名称和风格的大学,该大学应继续永久继承,并有共同印章,有权通过获得徽章或其他方式创造自己的视觉形象。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

2.1在本章程中-

“学术自由”是指进行批判性思维、从事创新、研究和教学的自由;但没有改变宗教信仰、哄骗他人、侵犯他人权利、不受制度政策影响或违反法律的权利;

“教职员工”是指大学的所有全职员工,他们被聘为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研究教授、讲师、讲师、辅导员、图书馆员以及由大学推荐并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学术评议会”系指根据《宪章》第七条设立的机构;

“受托人”系指根据《宪章》第五条设立的董事会成员。

  1. 大学的宗旨是
    • 透过不同的学习模式、层次和模式,以及不同的方法,提供教育和学习;
    • 促进研究,并采用不断发展的科技基础设施,以符合最高水平大学所要求和期望的标准;
    • 以科技创新和知识传播促进国家、区域和国际发展。
  1. 大学的使命是通过教学、学习、研究、奖学金和服务,促进和扩大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学术自由,推动国家发展,塑造品格。

5.1根据《大学章程》设立大学校董会(以下简称“校董会”),校董会保管和使用公章。

  • 校董会在执行大学的使命时,对大学的事务有全面的控制和行使权力,并行使校董会授予的所有其他职能
  • 第2条所述的权力应包括,但不对这些权力施加任何限制的权力
    • 根据学术评议会的建议,批准或取消授予学位、文凭、证书和其他学术奖励或荣誉学位;
    • 在校董会认为有需要或合宜的情况下,在大学内设立或撤销学院、学院及研究所;
    • 收购、持有和处置任何法人实体或企业;
    • 取得、持有及处置大学的任何事业、权利、资产或负债;
    • 征收学费、食宿费;
  • 购买、持有、租赁、建造和出售任何可继承或可移动的财产,包括股票、股份、贷款和知识产权;
  • 借、予、取各种担保;
  • 对大学的资金和资产进行适当的投资;
  • 不时设立特设委员会;

(j)单独或共同拥有知识产权和任何类型的发现或发明;

  • 以学校的名义起诉和被起诉;
  • 规管与大学成员有关的利益冲突及保密政策;

(m)根据第5.7条的规定,授权董事会的任何权力、职责或职能,以及分授权的权力。

  • 董事会可委任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须包括主席、副主席及董事会委任的其他成员及执行委员会
    • 可在认为必要或合适的时候开会;
    • 只可不时行使董事会赋予其的权力及履行其职责;和
    • 必须考虑根据第三条任命的常设委员会提出的建议5.

5.5.董事会应任命各职能常设委员会,各职能常设委员会应有适当代表;如学生、教员、职员和校友,他们应在认为有需要时开会,并行使董事会赋予他们的权力和职责。

  • 根据条款5,董事会可授予职司常设委员会的权力及职责可包括-
    • 投资;
    • 审计、财务;
    • 学术事务;
    • 学生事务;
    • 提名受托人;
    • 机构发展;
    • 基础设施建设;和
    • 董事会可能授予的其他权力和职责。
  • 董事会不得授权任何有关-的决定
    • 大学的偿债能力;
    • 厘定影响大学的策略方向或政策事宜;
    • 批准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
    • 学费、食宿费;
    • 风险管理策略;
    • 检讨及监察大学的管理及其表现;
    • 校长、大学秘书、总法律顾问、大学申诉专员或总内部核数师的委任及任期;和

(h)批准大学的年度审计帐目。

  • 董事会应制定细则,专门针对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规管受托人的行为;和

(b)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协调。

总统

6.1大学应设一名校长,校长应是大学的首席执行官,由董事会根据大学章程所载的程序任命并在董事会的意愿下任职。

  • 根据学术评议会的建议和董事会的批准,校长-
    • 授予学位、文凭、证书、其他学术荣誉和荣誉学位;和
    • 每年可授予不超过两个荣誉博士学位

执行副总裁

  • 大学设常务副校长一名。
  • 执行副主席应执行理事会指定的职务
  • 在主席缺席或主席出缺期间,执行副主席应为最高级官员,经董事会授权,行使和履行董事会的职能和职责

教务副主席

  • 学校设学术事务副校长,或称教务长,是大学的首席学术行政官。
  • 在执行副校长缺席或执行副校长出缺期间,教务处副校长或教务长应经董事会授权行使和履行执行副校长的职能和职责。
  • 在教务长或教务长缺席的情况下,或在教务长职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董事会根据校长的建议,可任命一名代理副校长,该副校长在缺席或空缺期间,应行使和履行教务长或教务长的职能和职责

财务和商业副总裁

  • 设财务业务副主任一人,负责本单位的业务和财务管理
  • 财务及业务副校长应就大学的受托状况,作出或安排向董事会作出季度财务报告
  • 在财务及业务副总裁缺席或职位出现空缺时,董事会根据总裁的建议,可任命一名代理副总裁,该副总裁在财务及业务副总裁缺席或职位空缺期间,应行使和履行财务及业务副总裁的职能和职责

其他官员

  • 董事会须不时委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学术评议会

7.1大学应设立一个学术参议院(以下简称“参议院”),由根据大学章程X从教职员工、学生和行政部门选举产生的官员组成第二个计划,在受校董会权力规限的情况下,是大学的学术当局,并负责维持大学的学术标准,以及规管和监督大学的学生教育。

7.2所有涉及财务问题的教务委员会决定须经教务委员会批准,所有涉及课程问题的教务委员会决定须与教务委员会协商
7.3参议院的权力,在不限制其权力的情况下,应包括

  • 规管及确保所有教学计划、课程的质素,以及人士有资格取得大学学位、文凭、证书及其他荣誉及奖励的条件;
  • 向董事会建议颁发学位、文凭、证书和其他荣誉和奖励;
  • 规管及确保为修读任何课程或课程而接纳人士及各类人士的质素,并规管及控制他们继续修读该等课程或课程;
  • 接受任何其他机构或团体的课程,而这些机构或团体在参议院看来有能力为这些课程提供适当的指导,这些课程相当于参议院所确定的大学课程或课程;
  • 建议向修读参议院批准的课程并根据参议院规定的条件有资格授予学位、文凭、证书和其他荣誉及其他奖励的人授予学位、文凭、证书和其他荣誉及其他奖励;
  • 推荐包括荣誉学位在内的学术荣誉;
  • 确定授予学位、文凭、证书和其他荣誉和奖励的手续和要求;
  • 规管大学的学位服使用;
  • 向校董会推荐接受奖学金、奖学金、助学金、助学金、奖品和其他学习和研究援助等奖励的机构;
  • 批准有关大学图书馆运作和发展的建议;
  • 定期审查该大学的学术组织和发展,特别注意该大学与其使命有关的工作的有效性,包括在适当级别提供符合巴哈马群岛内社区福祉和需要的教育和培训;
  • 定期审查所有教员的职责,同时认识到包括工会和谈判单位在内的专业团体的作用;
  • 为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福祉,向校董会提出适当的建议;
  • 根据校董会拟制定的条例,规管大学学生的纪律;
  • 向校董会建议有关学术事宜的新法例或条例,而校董会有责任考虑该等法例或条例;
  • 就任何与大学及大学事务有关的事宜发表意见,并提出建议;
  • 一般而言,行使法案、宪章和章程所授予或可能授予的一切权力、职责和职能,包括在行使上述明确规定的权力、职责和职能以及参议院的一切其他权力、职责和职能时制定扶持政策的权力;
  • 根据该法案的规定制定自己的管理细则;
  • 设立这样的参议院常设委员会,由一名参议院成员担任主席,由教职员工、学生、教师和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和
  • 向任何由参议院议员组成的常设委员会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它的权力、职责或职能
  1. 大学须设立经校董会批准的本科学院及研究生学院。
  • 理大设有校友会,简称“校友会”,由理大校友及所有理大毕业生组成
  • 校友会接受学校行政管理的总指导,实行校友会自治

10.1应设立一个由学生团体选举产生的学生组织,称为“学生政府协会”。

10.2学生会应接受大学行政管理部门的总体指导,并应管理其自身的活动。

  1. 大学设有学生组织,其章程和职能由大学管理层批准。
  1. 大学应成立一个由退休教师组成的协会,称为“退休教师协会”。
  1. 除遵守本约章、校规及条例的规定外,校董会亦会视乎组织教学、研究及其他工作、职责及活动的需要,不时成立其他组织。

宪章

  • 董事会可在任何时候与校长、学术评议会、学生政府协会和校友会协商后,通过特别决议寻求修改、增加或撤销本章程(章程除外)的任何条款

法规

  • 董事会可通过特别决议对章程进行增补或修改,但任何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 就本条而言-
    • “特别决议”指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通过并在其后的会议上确认的决议;
    • 该等会议的通知须在建议的会议日期前不少于14天送交每名董事会成员;和
    • 该决议应在每次董事会会议上以不少于出席并参加表决的四分之三的多数通过。
  1. 任何人不得因宗教信仰、政治观点、性取向、残疾、年龄、种族、民族、国籍或性别而被排除在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研究教授、讲师、图书管理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学生、或大学的雇员,或从大学的职位或雇佣,或在大学攻读任何课程,或获得大学授予的任何学位或其他资格,或从任何利益或特权

冲突

  1. 在冲突的情况下
    • 本宪章的规定优先于章程和条例的规定;和
    • 章程的规定优先于章程的规定

2022年世界杯决赛球场巴哈马大学章程

大学的成员

  • 下列人员为大学成员
    • 董事会成员;
    • 全体教职员工、行政人员和工作人员;
    • 获大学委任的人士;
    • 学生;
  • 校友;
  • 委员会藉条例宣布为的所有其他人士

(2)只要大学成员具备本章程所载的任何一项资格,他将继续是大学的成员。

校董会

  • 委员会应在任命第(a)至(i)段所述的九名人员后充分组成,并应由总督任命的不少于九名但不多于二十一人组成
    • 其中一人为大学校长;依据职权;
    • 一名由总理选任;
    • 一名由反对党领袖选举产生;
    • 一名由负责财政的部长选出;
    • 其中一人由负责教育的部长选出;
    • 一名为校友会会长;依据职权;
    • 一名由学院选举产生的连续任职五年或五年以上的现任学院成员;
    • 一名是由职工选举产生的职工,不论签约与否,连续任职五年以上的普通职工或管理职工;

(i)由学生团体选举产生的全日制学生;

(j)其中一人须为校董会根据第(l)(a)至(i)段选出的校友会成员;

(k)其中一人须为由受托人根据第(I)(a)-(I)段与退休教员协商后选出的退休教员协会成员;和

(l)根据第(l)(a)至(i)段委任的受托人可能委任的其他人员,其目的是使董事会具有广泛的能力、技能和经验,代表商界、劳工、民间和宗教社会,以及工业、科学、文化和创意界。

  • 受托人-
    • 第(1)款(b)-(e)、(j)和(l)款所述人员的任期为四年,并可再次任命,任期共不超过连续八年;
    • 第(1)款(f)项所述的受托人,应在其任期内担任受托人,其连续任期总计不得超过八年;
    • 第(1)(g)、(h)及(k)段所述的受托人,须担任为期两年的受托人,并可获再度委任,任期共不超过四年;和
    • 第(l)(i)段所提述的受托人须担任为期一年的受托人
  • 受托人在下列情况下将自动停止作为受托人
    • 受托人以书面形式辞职;
    • 受托人被裁定破产;
    • 受托人因身体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而无法继续担任受托人;
    • 受托人超过六个月未出席董事会或其辖下委员会的任何会议,但因董事会批准的理由除外;
    • 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有充分理由决定撤换受托人,但受托人除外
  • 校董会须从受托人中委任一名主席及一名副主席,但校长除外
  • 任何获委任为主席或副主席的人士
    • 任期四年,任期届满直至选举出继任者为止;
    • 可以连任,但连任后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四年;
    • 可随时辞职;
    • 可经董事会决议免职;和
    • 如主席或副主席根据本条例出缺为受托人,则该等人士即不再担任主席或副主席
  • 就联邦宪法而言,主席、副主席或受托人的职位不得为公职
  • 董事会的法定人数应由当时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二多数组成
  • 董事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缺席时,由副主席主持。
  • 如主席及副主席均未出席会议,校董会成员须从出席会议的受托人中委任一名主席主持会议

总统

  • 在遵守本章程的前提下,校长应由董事会任命,任期由董事会决定,并按董事会认为的条款和条件任命
  • 总统可能有资格
  • 校长须确保促进和维持大学内部的效率和良好秩序,并可采取必要的步骤,以维护大学的利益。
  • 主席可书面委托其任何职务,并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撤回此种委托
  • 总裁的表现应由董事会评估。
的副总裁
  • 每名副主席应由董事会任命,任期由主席决定,并按主席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条件任命。
  • 副主席可能有资格
  • 每一位副总裁的工作表现将由董事会进行评估
大学的秘书
  • 大学秘书(以下简称“秘书”)由校董会委任,其任期及条款及条件由校董会决定
  • 秘书应担任委员会秘书
  • 局长须-
    • 负责保管公章,并按照本章程及条例在文件上加盖公章或加盖公章;
    • 担任董事会记录的保管人;和

(c)有董事会决定的其他职责。

  • 在秘书缺席或秘书职位出现空缺时,董事会可委任一名代理秘书,在此期间履行秘书的职责

大学的调查员

(1)大学申诉专员(下称“申诉专员”)须由校董会委任,其任期及任职条款及条件由校董会决定。

  • 申诉专员须-
    • 负责调查申诉,并解决申诉方向申诉专员提出的问题和争议;和

(b)有董事会决定的其他职责。

首席内部审计师

(1)首席内部审计员应由董事会任命,并应在董事会确定的期限和条件下任职。

  • 首席内部审计师应当——
    • 负责评估风险管理并建议改善财务控制的行动方案;和
    • 有董事会可能承担的其他职责
  • 在首席内部审计员缺席或首席内部审计员职位空缺期间,董事会可任命一名代理首席内部审计员,在此期间履行首席内部审计员的职责

总法律顾问

  • 总法律顾问应由董事会任命,并应在董事会确定的期限和条件下任职
  • 总法律顾问应-
    • 负责处理因大学活动而产生的法律问题;和
    • 有董事会可能承担的其他职责
  • 在总法律顾问缺席或总法律顾问职位空缺期间,董事会可任命一名代理总法律顾问,在此期间履行总法律顾问的职责

注册主任

注册主任在行政上负责学生的注册和记录,并执行与学生记录的维护和解释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学术委员会

  • 学术评议会(以下简称“评议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 总统,依据职权;
    • 大学各学院各选举两名委员;
    • 由继续教育及推广服务处或任何继承机构或学术单位选出的两名人士;
    • 由烹饪或酒店管理单位或任何后续机构或学术单位选出的两人;
    • 新普罗维登斯以外的每个校区各选举两人;
    • 从教职员中选出四人(其中两人为兼职或兼职);
    • 从辅导员和图书管理员中选出一人;

(h)八名执行行政职务的大学官员,由校长任命;

从全职工作人员中选出四名工作人员;和

(j)从全体学生中选出四名学生。

  • 参议院应选举一名主席和
  •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有资格当选为参议员
    • 不在本校任何议价单位任职;
    • 除学生参议员外,已连续三次或以上被学校聘用
  • 每位参议员任期为两年,学生参议员任期为一年
  • 参议院可不时任命常设委员会和特设委员会

教师

  • 学院应包括-
    • 总统;
    • 副教务长或教务长;
    • 全职教授;
    • 副教授;
    • 助理教授;
    • 研究教授;
    • 讲师;
    • 讲师;
    • 辅导员;

(j)图书馆员;和

(k)由大学推荐并经校董会批准的其他人士。

  • 本章程所称“教员”是指具有专业级别的个人、专业图书馆员、具有专业级别的单位主任和其他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专业资格的被指定为教员的人员

行为的效力

董事会、参议院或根据本章程组成的任何委员会或其他机构所做的任何行为均不得因以下原因而无效

  • 委员会成员的任何空缺;

(b)任何委员的资格有任何缺陷,或其委任或选举有任何不正常之处;或

(c)任何轻微的违规行为,其影响将对任何人在召集或进行任何会议时造成任何偏见、不公正或困难。